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林章     发布时间:2021-03-26     动态浏览次数:18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中心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1. 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比例

071007

遗传学

6

1:1.2

071009

细胞生物学

8

1:1.2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4

1:1.2


注:1.各专业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调剂生遵循择优复试原则)。

2.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中心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1. 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链接http://biomed.fjnu.edu.cn/26/bf/c8144a272063/page.htm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中心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32611:55—23:55。如有需要开展其他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中心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中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我中心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复试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中心将取消该复试资格。

  1. 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于33012点前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为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资格审核”要求的材料: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调剂考生还应补充提供如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2.个人简历。



  1. 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所有招生专业)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网络远程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网络远程面试

    20

    专业素质和能力

    网络远程面试

    40

    综合素质和能力

    网络远程面试

    40

  2. 复试时间

复试时长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统一为20分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测试时间

复试时间

071007

遗传学

331

8:30-17:30

42

8:30-22:00

071009

细胞生物学

331

8:30-17:30

42

8:30-22:00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31

8:30-17:30

42

8:30-22:00

注:1. 模拟演练结束后,将告知考生正式面试时间段(以上时间安排含一志愿和第一批调剂考生)。

2.其他批次调剂考生远程面试平台测试时间和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心网站通知。

  1. 复试方式要求

(一)网络远程面试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各复试小组腾讯会议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下载软件,保持通讯畅通。

  1.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所有专业

    30%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2、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3、如总成绩并列,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2. 其他

  1. 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中心咨询电话:0591-22868830caishaoli@fjnu.edu.cn

中心监督电话: 0591-22868218skyjw@fjnu.edu.cn


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