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章 发布时间:2019-08-05 动态浏览次数:559
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修业满一年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选拔条件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课程考试成绩优良(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
4.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如均未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经选拔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1)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
(2)在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的学报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或SCI、EI(不含会议论文)收录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得第一署名或除导师外第一署名的授权发明专利。
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
1. 9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2.上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4)研究生证(须注册完整)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6)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8)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二)中心选拔
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中心选拔小组推荐。
中心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评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录取规则
1. 10月12日前,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中心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2.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三、其他
(一)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8830(中心招生电话),0591—22868190(中心监督电话),22867434(校研招办电话),22867115(校监察处)。
(二)本细则由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
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