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章 发布时间:2018-09-05 动态浏览次数:649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优化博士研究生培养结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8〕31号),现制定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教育部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已修完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
(五)科研能力突出,选拔前已在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的学报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若干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1篇。
如以上第(四)、(五)条件中有一项不符,经选拔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三、选拔程序
(一)9月21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并《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下称《“申请-考核”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 1:2。推荐考核的名单在本单位网页上进行公布。
(二)10月12日前,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评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结果填入《“申请—考核”申请表》,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和音像材料存档备查。
(三)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五)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其他
(二)“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享受学校“宝琛创新奖学金”(每生36000元),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以具体文件为准。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咨询电话:0591-22868830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2018年9月3日